关于我院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25  来源:   点击数:

院属各行政班级、院学生会权益与生活与服务部、各辅导员老师: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4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定范围

我院2021-2023级全日制在籍学生中中央下发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2021年新增)、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2021 年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22年新增)、低保边缘人口(2022年新增)、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等几类特困学生。

、工作程序

1.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1)。所填信息要求真实,学生签字承诺,如发现虚假信息,则取消大学期间奖、助学金评定资格。若监护人不方便签字则该项签字暂缓。所有签字需手写。此申请表双面打印。

2.填写了《认定申请表》的学生须根据自己的贫困情况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所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学生与相关材料持有者的家属关系,必须提供户口簿上两人的户籍页信息。以上佐证材料须提交电子稿,每张图片文件名命名要求为“材料名称+图片内容”,如“扶贫手册封面”、“扶贫手册信息卡”、“扶贫手册帮扶记录2020年”等。作证材料图片和《认定申请表》电子稿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姓名+班级简称”,如“张三22高篮1班”。所提供材料必须清晰可辨认,不可覆盖遮挡相关信息。

3.《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5817时前交于权益与生活服务部权益与生活服务部收齐整理后于次日交到学工办叶晶老师。

   4.此次认定为2023年10月至今新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3年9月已经认定了的学生此次不需重复提交,具体名单请咨询权益与生活服务部。

、注意事项

1.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位辅导员老师、学生必须高度重视,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须签署意见。

3.认定了的同学将在秋季学期视实际情况给予资助

4.由于本次工作政策性强,各班级须按本通知要求完成认定工作。

5.联系人:叶晶老师,电话:0731-88697487


附件1: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体育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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